Law-lib.com 2023-3-24 11:17:52 人民法院報
近年來,網絡消費渠道向著多元化方向發展,越來越多的平臺進軍直播帶貨賽道,不斷提升消費者體驗,釋放新的消費潛力。直播帶貨行業飛速發展的同時,潛在的問題矛盾也逐漸浮出水面,進入到司法視野當中。3月16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發布了直播帶貨消費糾紛案件審判情況及該院在加強網絡消費司法治理方面的探索。
據介紹,近三年北京互聯網法院共受理涉直播帶貨類案件300余件,除傳統電商平臺之外,新興直播平臺相關糾紛較為集中,涉及直播平臺的購物類案件達158件。涉案商品種類繁多,涵蓋了吃、穿、用、住等各個消費領域,反映出直播帶貨領域消費需求逐漸提升、消費水平不斷提高的特點。
直播帶貨模式新、交易量大,但也存在一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形,如商品銷售者身份難辨識,起訴對象難確定;直播濾鏡厚、話術多,虛假宣傳頻發;古玩等特殊行業也加入直播帶貨,普通消費者沖動消費易遇風險。據該院分析,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包括直播主體身份多樣、責任認定難,帶貨主播準入標準低、法律意識不足以及直播平臺管理不嚴、治理能力有限等。
“為應對直播帶貨中存在的新問題、新挑戰,我們堅持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行業發展雙贏的基本裁判導向。一是明確直播帶貨中主播、直播平臺、實際銷售者等各方的責任分配;二是準確認定直播帶貨中虛假宣傳、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誠信公平的市場秩序;三是堅持利益平衡理念,明確不同平臺的法律地位和應當承擔的義務,有效維護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促進直播帶貨行業的良性健康發展。”為妥善解決直播帶貨消費糾紛,該院綜合審判二庭庭長劉書涵建議建立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加強平臺監督管理、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等。
“我們將繼續發揮司法裁判的社會治理功能,積極參與網絡空間清朗治理,倡導誠信公平的直播帶貨市場風氣,為數字經濟發展和網絡強國建設持續提供司法助力。”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趙瑞罡表示。
日期:2023-3-24 11:17:52 | 關閉 |